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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延吉訊 (記者 張驍)因生活困苦,3個女兒都不管,家住敦化市額穆鎮的王老漢將3個女兒告上法庭。
  因不管父母 仨女兒被告
  “我三個閨女都不管我,你們可得為我做主啊。”今年3月,年過八旬的王老漢拄著拐棍走進敦化市人民法院。他稱,自己和老伴住在額穆鎮農村,兩人身體都不好,這次是不得已才來到法院求助。
  老人稱,自己與老伴一輩子務農,現在年紀大了,乾不了活了,沒有什麼收入來源。自己生養的3個女兒都已經嫁人,也在農村務農,可是女兒不管他們,也不去看他們。老人一怒之下,決定到法院起訴3個女兒。
  “父母都是疼愛孩子的,要是沒有難處,老人也不可能將孩子告上法庭。”法官曹仁志說。
  小女兒始終不給贍養費
  接到這一案件後,法院工作人員多次找到老人的3個女兒做工作,經過法官耐心調解,結合3人的經濟水平,法院判決3名被告每人每月付給老兩口400元作為贍養費。
  經過法官耐心細緻的勸解,大女兒和二女兒意識到了錯誤,執行了法院的判決,每月按時給付贍養費。
  “我們後來瞭解到,這兩個女兒也時常去看望老人,關心也多了些。”法官說,然而幾個月過去了,老人的三女兒從未給過贍養費,更是一次也沒到父母家去過。而且,老人每次拄著拐棍到三女兒家時,都被拒之門外。
  無奈之下,老人再次給法院打來電話求助。
  帶兩萬多元 卻不給父母錢
  因為老人腿腳不便,接到老人的電話後,法官立即動身趕往額穆鎮的老人家中,並給老人買了水果。在詳細瞭解案情後,法官多次去往老人的三女兒王某家中,但王某始終不在家。
  日前,法官得知,王某回家了,於是第一時間趕到了她家,並將她帶回法院。
  “我一分錢也沒有。”在法院,王某稱自己沒錢,並說父母從小就偏向兩個姐姐,“向我兩個姐姐要不到錢,就管我要,我沒有錢,也沒有給錢的義務。”
  “你的兩個姐姐都已經給了贍養費,只有你沒有給。”法官說。
  “要錢沒有,要命一條。”王某說。
  在法院,法官一直耐心地做王某的工作,告知她應履行的法律義務。但是王某一直緊緊地抱著自己的背包,堅稱沒有錢。
  “你的包里是什麼?”聽法官一問,王某立刻激動地說什麼都沒有,並稱要回家。
  經過半個小時的“周旋”,王某說,包里有婆家的賣牛款,不是自己的錢,必須得回家把錢給婆婆,關於老人的贍養費以後再說。在法官再三追問下,王某才承認,包里有自己的兩萬多元錢。
  “你有贍養父母的能力,懷裡揣著兩萬多元卻不願意給你父母一個月400元錢的贍養費,這是違法行為,如果再不履行贍養義務,法院將強制執行。你也有老的那一天,你的子女對你不聞不問,你心裡難道不難受嗎……”在法官的勸說下,王某低頭不語,最終同意給付贍養費。
  昨日,記者從敦化市人民法院瞭解到,因為怕日後王某再次反悔,法官讓她寫下了保證書,保證以後會按時給父母贍養費。
  “其實老人也不想把孩子告上法庭,但是子女不盡贍養義務,老人也是沒辦法,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”法官曹仁志說,辦案過程中他感覺到,除了每月1200元的贍養費,老人更需要的,其實是兒女的關心和陪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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