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  
  (4月22日,湖南省質監局召開2014年春季農資質量抽查和執法打假情況通報會。)
  
  (湖南省質監局副局長、黨組成員徐新楚發佈新聞。)
  紅網長沙4月22日訊(記者 劉玉先 通訊員 王誠)元月起,湖南省質監局在全省部署開展了化肥、農藥、農膜、農機等四大類農資產品監督抽查和專項打假工作。今天,湖南省質監局通報了春季農資質量抽查和執法打假情況。
  結果顯示,生產企業農資產品監督抽查,就問題產品發現率(產品抽查不合格率)而言,總體上比去年略有下降(總體下降0.4個百分點),分類上則是有升有降(化肥上升0.9個百分點,農膜持平,農藥、農機分別下降6.5和2.6個百分點)。
  複合肥合格率不到七成 制假造劣較隱蔽
  
  一季度,湖南共對290餘家生產企業進行嚴格執法檢查,對40多家銷售網點進行風險監測和源頭追溯,立案查處農資質量、計量違法案件56起,封存扣押假劣農資產品210餘噸。
  湖南省質監局副局長、黨組成員徐新楚介紹,從查處情況看,今年農資質量安全違法案件呈現以下幾個新的特點:一是從查處的假劣品種看,複合肥特別是有機——無機復混肥和磷肥的質量較差,合格率不到70%。
  二是制假造劣方法比較隱蔽。部分生產企業專門留存合格產品備查,而真正的不合格品則在生產後轉移銷售,企業以不留庫存的方式躲避質監部門執法檢查。還有一些中小企業生產的產品標識模糊不清,廠址、通訊電話均是虛假偽造,一旦產品質量不合格,農民根本無法找到真正的生產企業進行追償索賠。
  三是以土壤調節劑冒充磷肥的情況仍然存在。執法人員以消費者名義在市場上購買了湖北某公司生產的“生物酶活化磷肥”、湖南省懷化磷化工總廠生產的“活性磷”各一包,產品包裝上均標註全磷≥16%,經檢驗後其有效磷含量(P2O5)為2.92%、2.12%,“活性磷”、“活性磷肥”不是磷肥,而是土壤調理劑,部分企業仍在以包裝標識誤導消費者。
  四是農資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的跨界性明顯增強,監管難度進一步加大。違法行為涉及從生產到流通再到使用環節的整個產業鏈,需要農業、質監、工商、商務、公安、物價等部門密切協作,建立起全程監管體系,避免監管缺位現象的發生。
  農機產品總體質量達到新水平
  
  一季度,省質監局執法人員共抽查農機產品153批次,主要涉及小型柴油機、小型水泵、碾米機(粉碎機)、水田耕整機和農用運輸車5個小類。
  經檢驗,發現問題產品4批次,問題產品發現率為2.6%,比去年下降2.6個百分點。農機產品涉及108家企業,其中發現問題產品企業4家,問題產品企業發現率為3.7%,比去年下降3.5個百分點。
  同時,省質監局執法人員抽查農膜6批次,涉及省內僅有的4家生產企業,經檢驗,未發現問題產品。
  徐新楚介紹,就整體情況而言,全省農機產品總體質量達到新水平。水田耕整機、農用運輸車和小型柴油機這3類產品今年抽查全部合格,農機產品的整體合格率比去年提高2.6個百分點。
  化肥、農藥有效成分含量偏低的情況減少
  
  “相比去年,今年化肥、農藥兩類產品有效成分含量偏低的情況明顯減少。”徐新楚舉例,如復混肥,去年抽查有15批次不合格,其中總養分、有效磷等有效成分含量偏低的12批次,占80%;今年抽查有6批次不合格,其中有效磷、氧化鉀等有效成分含量偏低的只有2批次,占33.3%,兩者相差46.7個百分點。
  磷肥去年抽查有6批次不合格,其中有效磷含量不足的5批次,占83.3%;今年抽查有2批次不合格,其中有效磷含量不足的只有1批次,占50%,兩者相差33.3個百分點。
  農藥去年抽查省內企業有3批次不合格,其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2批次,占66.7%;今年抽查不合格的只有1批次(目前還在異議期內),主要是水分超標,既不涉及國家明令禁用的高毒原藥,也不涉及有效成分不達標。
  “總養分、有效磷等有效成分是化肥、農藥產品的重要質量指標,從這個意義上講,今年抽查生產企業的復混肥、磷肥、農藥產品其內在質量水平與去年相比是上升的。”徐新楚表示,但從市場風險監控抽查結果看,市場上化肥產品特別是復混肥、磷肥產品的質量還是不容樂觀,這個問題仍需高度重視。  (原標題:湖南發佈春季農資質量抽查結果 農機質量達新水平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e21geeuf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